契約法規諮詢
Introduction

土地所有權

土地登記是要由地政事務所依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將應該登記的事項,包含土地及房子的標示、所有權及他項權利,在發生財產權取得、喪失及變更的情形時,記載在登記簿上,就可以確定誰是取得權利的人,並且將權利登記的情形,讓第三人能夠知道,避免與他交易的第三人遭受不測損害,這是一種管理地籍、課徵土地稅及推行土地政策的行政行為。

標示指的是土地或房子所在的內容,如位置、地號、建號、面積、用途等事項。

所有權指的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對所擁有的土地或房子可以自由使用、出租、贈與、交換、分割、抵押、處理的權利,別人如果有侵害的行為時,可以要求別人不可以妨礙。

他項權利指的是所有權以外的權利,依照民法規定有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抵押權及典權。另外土地法規定有耕作權。他項權利是指所有權以外的限制權利,一般而言,土地及房子在設定他項權利後會增加所有權人的負擔 。

本墓園為保障承購人及持有人的權益,特別引入土地買賣保障概念。依據地政司土地所有權法的條例;凡購買本園區墓地、塔位的承購人,皆由本公司向政府地政機關申請該產品座落之土地持分所有權狀交付客戶,公司並另發給承購人或持有人永久使用權狀。客戶可享有永久使用及自行處分之權益。